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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对于员工来说,在每个月的月末,拿奖金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不过,你们知道吗?员工每个月拿的奖金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哦。一、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月奖金和月工资一起扣个人所得税。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薪金-个人交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X人X月工资薪金6875元,月奖金1000元,个人交四险一金金额5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多少?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薪金7875元-个人交四险一金金额500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2000元)*20%-速算扣除数375=700(元)。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50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贰仟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二、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500)*10%-105=2145元。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的阅读。
法律客观:奖金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奖金选择哪种扣税方式划算
法律主观:
纳税人取得 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一)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 应纳税所得额 ”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也不尽相同。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三)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 工资薪金所得 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等)后的数额。 (四)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法律客观:年终奖是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年终奖是不少上班族一年下来的辛苦钱,新个税计算方法中年终奖是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也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国家虽然实行了新个税政策,但是年终奖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算法却没有调整,网上传的年终奖个税新计算方法是虚假的。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声明,所谓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是虚构的,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年终奖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正确计算方法:(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我们先算税率24000÷12=2000元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按照公式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3500,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举例: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发放当月工资是3400元。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00元来把工资补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9000元÷12=1583.3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9000元×10%-105=1795元
年终奖单独计算个税税率
法律分析: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哪个主要是根据个人情况来进行选择:1、如果年收入比较低,那么就可以选择将年终奖金并且综合所得进行纳税申报;2、如果年收入高,那么选择单独计税要更划算一些。年终奖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个税改革之后,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纳税人平时所缴纳的所得税为预缴税费,到了次年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由于年终奖纳税范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因此个税改革后,年终奖也应该采用累计预扣预缴计税方法。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就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并入综合所得就是将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也与平时所获取的工资收入一起,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起征点-专项扣除-附加专项扣除等)×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两种计税方式下,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如果年收入比较低,那么就可以选择将年终奖金并且综合所得进行纳税申报,而年收入高,那么选择单独计税要更划算一些。建议大家可以分别采用两种计税方式计算个税,然后选择划算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法律主观:
我们在公司工作的话,公司除了要给我们发放工资以外,有时候公司到了年末的时候往往还会发放年终奖,对于年终奖来说,年终奖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个年终奖个税税率计算方法1、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2、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元;(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元;(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元;(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二、年终奖的知识拓展1、年终奖其实属于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工资总额中包含奖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因此年终奖应纳入工资总额范围,性质上属于工资。但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2、年终奖和13薪的区别很多企业会采用13薪或14薪方式奖励职工,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但13薪不是奖金,和月薪性质相同,属于固定发放,发放数额、方式、时间都是确定的,且13薪作为月工资计算个税,年终奖则需要平摊12个月后再计算。3、年终奖发放方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犹豫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提前离职和新进职工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也应当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4、年终奖会被扣吗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明确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如果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金。
法律客观:年终奖金也要纳税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很多员工就苦恼,公司年终奖不发现金发礼品也要纳税吗?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薪酬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员工的固定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奖励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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